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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看那些披上共享经济“马甲”的各类租赁们?

2018-09-11 01: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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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享经济

共享经济领域最具代表性的两家公司Uber(优步)和Airbnb(爱彼迎)问世分别已有7年与9年之久。但直至滴滴打车成立,Uber进入中国,网约车大战打响之时,“共享经济”才在国内崭露头角。2016年8月,滴滴正式宣布收购Uber,北上广深几大重镇的网约车地方细则不约而同出台。

滴滴Uber之后,共享单车成为时下新的热门关键词。在改变市民出行方式的同时,也彻底带活了共享经济的“脑洞”。共享床铺、共享雨伞、共享充电宝、共享书店……“共享”越来越像一个噱头,众多染指“共享”的企业都企图从中分一杯羹。

以ofo与摩拜为代表的共享经济

从2015年底至今,短短一年多的时间里,共享单车的全国投放量已从200万辆陡然升至2000万辆,到今年年底可能会增至5000万辆。这其中,ofo和摩拜占了绝大多数,是这一领域无可争议的“领头羊”。

作为“互联网+交通运输”的一种实现方式,共享单车对解决人民群众出行“最后一公里”的问题作用明显,极大便捷了生活。从另一层面上来说,它彻底践行了推行已久却成效不理想的绿色出行理念。统计数据显示,2016年,中国全国共享单车骑行总距离超过25亿公里,相当于往返月球3300次;累计节约4.6亿升汽油;减少了45亿微克PM2.5物质排放;减少碳排放54万吨。

但随着共享单车的流行,各种问题也暴露了出来,被称为公民素质的“照妖镜”,公共管理的“显微镜”。一方面,共享单车被恶意损毁、破坏的新闻屡见不鲜,另一方面,大量单车的出现正在逐渐抢占有限的道路资源。随着投放量的进一步加剧,共享单车的维修与回收也成为城市的新难题。ofo和摩拜为此都做出过不同的努力,与城市政策相适应,探索一条新的出路。

共享单车应该以循环经济为导向,而不应走传统的线性经济模式。

共享经济不是共“抢”经济

共享单车的成功激发了共享概念的扩张,显示了行业发展活力、潜力以及想象力。但发展到连纸巾也可以共享时,则反映出共享的概念被滥用了。在资本投机推波助澜下,共享经济进一步被异化为“共抢”经济,蜂拥而至的资本不求长期发展、但求短期暴利,越来越多的共享产品有“共享”之名,却无“共享”之实,甚至与共享初衷背道而驰。

共享经济不是“筐”,不能啥都往里装。核心在于盘活存量经济,对闲置资源的再利用。其实就是不必“你有我有全都有”,但求“你用我用大家用”。共享经济也不是眼球经济,一味追求抢眼、标新立异。

国家发改委等八部委发布《关于促进分享经济发展的指导性意见》提出,要坚持包容审慎的监管原则,探索建立政府、平台企业、行业协会以及资源提供者和消费者共同参与的分享经济多方协同治理机制。但包容审慎不等于放任不管,对已经出现的因“共抢”导致过剩的苗头,各地各部门尤其需要及时加以引导。

共享,换了马甲的“租赁”?

只要站上风口,猪也能飞起来。

共享概念的滥用,引发了越来越多的思考与质疑。有人认为这些所谓的“共享”是把文字概念进行模糊定位,混淆了共享和租赁的界限。目前市场上众多的共享可以说是伪共享,或者说其只是个“共享租赁平台”。

如“共享睡眠”仅是“分时租赁”模式,并不符合“陌生人之间闲置物品使用权的暂时转移”的概念。共享充电宝则是小渠道“租赁经济”的典型,将大量的充电座(小电)、充电宝租赁箱(街电)放在城市里的餐饮、按摩、KTV等店面里,让用户可以在消费时选择租赁。

共享经济是我的共享给你,而不是第三方共享给我们两个,服务商只管搭建平台,不搞产品。严格意义上说,目前国内提供设备并收取押金和使用费的网约车、共享单车都不能称之为共享经济。

共享经济是基于移动支付的万物互联互通,实现资源优化配置。租赁只是共享得以实现的一种途径,但共享不应该仅仅只是简单的商业租赁。物联网的概念早已出现,但一直停留在企业级物联网化服务、家庭级智能家居市场等,而共享单车等则打通了大众日常消费领域,实现各类日常工具的互联互通,让需求方和供给方随时方便对接,物联网的边界被打开。

这一切的基础非移动支付的大发展莫属。正是因为移动支付的快速发展,使得资金能及时、方便、安全的在需求方与供给方流动,才使得共享成为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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